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产税规定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
关于房产税最新消息是这样的: 2月22日起,第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还未出来,看以参考一下专家们的看法。房地产税的立法,事关房地产法律制度建设和财税体制改革,这二项改革均十分重大而复杂。曾经有一种看法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也可以是将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进行修改。如今绝大多数专家倾向于同意,房地产税的立法,就是将“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全新的税种进行立法。这即是聂梅生所说的争论落定之意。作为一个关系到每户家庭切身利益的税种,将房地产税的立法权收归全国人大,是非常正当的。按照一种盛行的说法,房地产税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等与房地产有关的主要税种以及土地出让金。果如是,仅从数额上看,那也是一个伟大的税种,将无可置疑地夺得“全国第一税”的位置。如果房地产税是这样一个全新的税种,而且要严格走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那我同意任志强的说法,到2020年也征收不了。为什么?因为房地产税现在还没有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十二五立法规划,就算它在2014年能夹塞挤入十二五立法规划,制定法律草案少说也要一年。计算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这些税以及纳入土地出让金后各自所占的权重、份额,是一项无比繁杂琐细的工程,而且几乎没有可借鉴的国际经验。草案出来后,理应召集各层面代表进行论证甚至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三读”(亦即每年一次共三次审议),交付表决。算来算去,怎么也得5年。紧赶慢赶,所有的节奏都踩得很准,时间不浪费,最快也是在2019年完成立法。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起草《遗产税》,将于十二五期末也就是2016年正式开征。如今,一套房子就价值数百万,可谓遗产税与我们每个家庭都密切相关。最新消息: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起草《遗产税》,将于十二五期末开征。遗产税的开征将对扩大内需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将成为冲击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原子弹。周二晚间,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意见(后简称若干意见)明确“研究开征遗产税”。全国住房信息系统预定2013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这将监管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提供数据基础。尽管现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尚未完全建成,但近期网络爆出的“房哥”、“房姐”详细的信息显示了住房联网系统已开始发挥舆论影响力。随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落成和电子货币化的推进,个人资产、财富信息将被及时准确掌握,遗产税征收所需的条件已逐步达成。根据中国2004年9月公布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草案还规定,遗产税免征额为二十万元,遗产税最高税率为50%。未来会效仿西方国家,为公民建立一种特别的“社保卡”,同时要求购房、购车等大宗资产的交易必须采用电子划卡的形式进行交易,现金仅能用于平时吃饭、交通等日常消费。当个人资产完全阳光化,富有阶层将很难再零成本的通过房产、现金、贵金属等形式向下一代转移财富,使日渐富裕的国人(尤其是富人)在意识形态上从“积累财富”转向于“消费财富”,进而极大促进内需。而在另一个层面上,遗产税的开征也将成为冲击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原子弹,假设你准备买一套房子留给儿子,但是孩子在继承房子的时候要支付将近房产一半的遗产税,你还会有欲望买房吗如果现在就把房子继承给孩子,他是否有处置财产的心态和能力或者万一他不孝顺怎么办最后,如何正确规避遗产税将成为接下来的刚性需求,人人都需要学习并掌握规避遗产税的方法,来帮助自己最大化的保全资产。案例告诉你遗产税跟你啥关系CCTV1朝闻天下项目详情购房指南业主社区图片看房楼盘地图报道——深圳公布预开征遗产税,深圳试点政策大致如下: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以上案例,财富增加了15倍,遗产税金却增加了38倍。关键是遗产税的征收方式必须是以现金的形势上缴,时限3个月,否则将被没收或拍卖。如今,一套房子就价值数百万,可谓遗产税与我们每个家庭都密切相关。缴纳税金必须是子女合法的收入,不包括父母的财产,更不能是父母现金赠予。2.纳税前需要冻结遗产。3.5年内赠予等同于遗产,缴纳相同税收。4.遗产税免除:珠宝,文物。但如果子女变现,追缴遗产税。合法捐赠部分不计入遗产总额。5.人寿保险不计入遗产总额。悲催啊!大家别再拼命的赚钱了!活在当下,让自己享受下吧!
依据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但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也就是说,房产税并不是新的东西,以前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 根据1986年的暂行条例,房地产税按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到30%后的馀额计算缴纳。具体减去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地产原值作为依据的,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地产的核定。房地产租赁的,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房地产税税率按房地产馀额计算缴纳的,税率为下降1、2%的房地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地产税的计税公式如下 1、从价格计算税金额=房地产原值×(1-30%)×1、2% 2、租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租赁住房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4% 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公式如下 1、从价格计算税金额=房地产原值×(1-30%)×1、2% 2、租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18% 3、个人租赁住房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4%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