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确定住宅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2021-10-28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以下简称配套公共建筑)是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类公共建筑,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八类公共建筑。判断配套公共建设产权归属的基本方法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和地方规定开发商应当配套建设,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配套中小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其产权归政府所有;配套物业管理办公室和社区居委会的房屋,按照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配套防空地下室,由于国家对其产权归属没有明确规定,产权归属不明确,但配套防空地下室通常由投资者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相关法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公建的用途。开发商也可自由处分其权利,将产权归其的配套公建无偿转让给全体业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