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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购房合同无效; (2)购房合同依法撤销; (3)房屋出现严重面积误差; (4)开发企业未经购房者同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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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植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食油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够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购房合同可以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付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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