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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规划,报同级政府审批后实施,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按国家、省有关条例组织...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要求,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市园林部门组织编制,报XX批准公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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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草坪、花坛、绿篱,损坏、盗窃绿化设施;(二)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在绿地内晾晒物品,停放车辆,放牧;(三)在绿地或绿化带内挖坑取土、堆放物料;(四)在绿地内搭灶生火,燃烧废物,倾倒有害物质;(五)擅自砍伐树木,就树盖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刻划钉钉、攀折花木等损害树木生长的行为;(六)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七)有损生态和景观的其它行为。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节能和岗位节能培训,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的节能水平。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批准后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规划中划定的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严格履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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