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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内容是怎么样的容是怎么样的?

2022-09-05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草坪、花坛、绿篱,损坏、盗窃绿化设施;(二)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在绿地内晾晒物品,停放车辆,放牧;(三)在绿地或绿化带内挖坑取土、堆放物料;(四)在绿地内搭灶生火,燃烧废物,倾倒有害物质;(五)擅自砍伐树木,就树盖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刻划钉钉、攀折花木等损害树木生长的行为;(六)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七)有损生态和景观的其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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