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与自然血亲不尽相同,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关系,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所以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收养孩子法律规定的程序有: 1、首先和送养人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 2、签订收养协议; 3、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登记发给收养证明的,收养关系成立。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