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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员工的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等工作; 2、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接收、审核业务端转来的社保材料,做好社保材料与业务端之...
营业员岗位职责描述: 1.负责卖场商品的美观陈列。 2.负责卖场所辖区域的卫生清洁,引导顾客遵守卖场公共秩序。 3.负责卖场商品的物价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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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参加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伤残津贴每年参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以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因工作事故导致二级伤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退休员工不算主动离职,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就是还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但是不需要实际工作的,用人单位按照正常的待遇支付薪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的职责是指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职责有: 第一条负责记好行政方面的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书写整洁、登记及时、帐面清楚。 第二条负责编制月、季、年终决算和其他方面有关报表。 第三条协助经理编制并执行全院预算。 第四条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应拒绝入帐。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负责控制财务收支不突破资金计划,费用支出不突破规定的范围。 第五条上级财务机关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 第六条定期对会计工作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检查,书面向经理汇报财务情况,当好经理参谋,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第七条月末做好会计凭证、帐簿、表册、账物等的校对工作,分月编号,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妥善保管和存档。当年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保管,往年会计档案由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八条协助出纳作好工资、奖金的发放工作。 第九条负责掌管财务印章,严格控制支票的签发。 第十条按期填报审计报表,认真自查,按时报送会计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作好会计工作。按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做好项目付款 第十三条定期清理往来款项,对长期挂帐的应收、应付款提出清理意见,采取清理措施。 第十四条对填制的记帐凭证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复核。经确定正确无误后,方可交给出纳人员进行收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有权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十六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总经理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和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十七条每月负责公司各项目成本费用的收集工作,认真检查成本核算的原始数据,保证其准确性。 第十八条认真执行财务规定,按财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利润核算、工资核算、财产资金物资核算、并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规范。 第十九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对于固定资产、商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手法、转移、领退和保管,都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手续制度,明确责任。 第二十条各类帐户设置应做到齐全、明晰、同时设置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坏帐损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专项报告。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方的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一条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为公司合理避税提供可操作性方案。 出纳员岗位职责 出纳员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 第一条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证现金收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第二条每天工作日结束前,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与有关报表和凭证进行核对,填写《奖金日报表》,做到帐实、帐表、帐证、帐帐相符。 第三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第四条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第五条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第六条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七条及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第八条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九条保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卷,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第十条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帐面一致。 第十一条负责编造学期和每月的现金支出计划,分清资金渠道,有计划的领取和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根据规定和协议,作好应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收款情况。 第十三条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定期上缴各种完整的原始凭证。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领导的需要,编制各种资金流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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