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存在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
一、相关性认定证据的相关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指案卷中的证据材料与案件中待证事实之间的一定直接或间接关系,即证明案件事实的可能性。它是证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2、《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一,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存在,不依赖主观意识的客观事实。这个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的民事、经济活动、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或者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者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或者作用于周围环境,物体引起物体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体,也可能被文字或者某个符号记录下来,甚至成为视听资料等等。客观性是诉讼证据最基本的特征。第二,证据的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必须与案件要查明的事实有逻辑联系,才能说明案件事实。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以自己的存在或与其他事实一起证明案件的真实存在或不存在。如果作为证据的事实与要证明的事实无关,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三是证据的合法性,即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者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收集和审查。也就是说,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诉讼证据,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诉讼证据,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此外,证据的合法性还包括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对于某些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规定了具体的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的形式,这种法律行为就无法成立。
提问者应该清楚一点,如果其想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就必须有侵权行为发生,否则无法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同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咨询,法院有解释的义务。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