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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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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五、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九、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被终止合同。 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被终止合同。 十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十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积金部分是不属于补偿的范畴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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