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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担保抵押需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担保的主债务信息,担保的期限,担保的限度。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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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条件: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来说,在贷款发放前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的,都有欺骗嫌疑,因为在正规贷款公司,这些费用都是在贷款发放时扣除的。所以贷款请一定认准“贷款不成功,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的正规贷款公司。虚假的小额贷款:1.贷款前收取手续费用及利息费用;2.网上宣传,网站规模较小,一般为个人建立的二级网站,只有手机号码,无正规的联系方式;3.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无法查得公司的相关信息;4.网站留下的所谓获奖证书,一律模糊处理,看不清实际内容;5.网站的图片多半是盗用现有的知名贷款网站图片;6.一般自称放款速度更快,放款额度更高;7.承诺低于市面上正规贷款公司的利息;8.承诺可以全国各城市放款,而实际上无法达成;9.自称与银行合作放款,但与银行沟通后实际无此合作客户;10.留下的广告手机号码与当地城市不相符一定要留意多查询一些相关信息;11.要求客户汇钱至个人银行帐户;12.提供很少的资料就轻松的告诉客户,审核通过了,可以通过某某电话查询帐款;13.有些正规贷款公司的离职员工利用专业知识引导你如何做假资料以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然后敲诈客户的贷款成功中介费;14.提前收取保证金、考察费;15.承诺一星期内只要花几千元钱就可以把客户的信用变成一张白纸一样良好;16.告之交全手续费即可当天放款;17.利息和手续费还可以讨价还价的;18.拥有自己的虚拟电话银行系统,但请一定要通过正规银行查询系统进行查询;19.建设与正规贷款极为相似的名字的网站和虚拟系统来张罗生意;20.利用大学生创业心理迫切并且无社会经验的特点骗取保证金或手续费;21.利用手机绑定电话银行骗取保证金。
出借人(抵押权人): 抵押人: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有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第十二条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抵押人及共有人: (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合同范本抵押人(甲方):_________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附件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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