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由专业评估机构根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以下是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格。市场评估价格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指由符合要求的专业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原则和评估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在评估时间对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评估和判断的活动。二、商品房均价交易。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同地区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由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总结、测定和公布。三、重置价格。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间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根据估价时间的价格水平,判断重建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的新型建筑的正常价格。以上三种价格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于不同情况。二、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评估方法的不同,有两种置换方法。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对新建房屋的产权进行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置换。产权置换有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地块容积率,无法进行拆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新建安置房,然后通过产权的增减,尽可能以等价值实现产权置换。二、搬迁安置。拆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拆迁安置。附件: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方面都有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因此拆迁安置。三、结合补偿,顾名思义,是指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等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虚高,导致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无法解决的诸多问题,因此出现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除了以上几种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