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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可以立即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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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过错,劳动者依法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的,你就可以依法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也得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所以,劳动者可以按照“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的名义,向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投诉。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给你的情形主要是: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所以,需要判断你的情况具体属于那种情形,因此还需你再详细说明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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