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
要全面考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应当注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房子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对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无效后果的处理上,要全面考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对购房者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对购房者的投入进行补偿。另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时,应注意给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妥善安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1。返还原购房价格与原购房价格与现房价格的差额;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和装修而增加房屋价值的部分;3、出卖人因拆迁而获得的拆迁利益和土地增值部分以上的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金额。对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按照卖方负主要责任、买方负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处理。
处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方法是:出卖人应当返还购房款,买房认应当腾退房屋。若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