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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
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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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1 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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