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5.尊重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夫妻对离婚房产分割,在计算份额的时候可以用房产增值减去支付房款乘以50%。如果双方都主张产权,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竞价,出价高的一方拿到,对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处置离婚房产中会涉及到过户,等过户手续完成后,房子才算分割结束。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财产不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