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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成为遗产,而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有的仅是承包经营...
如果孙子有继承权的话,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会因为户口分户而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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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继承需要按照被继承人去世前的情况确定继承人,你母亲跟你继母均不属于法定配偶,因此均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你跟你妹妹都属于子女,因此享有继承权,爷爷奶奶已经过世,也就没有所谓的继承权问题。因此,继承人只有两个,你跟你妹妹。但是也存在一种问题,就是这个土地的性质,如果是承包土地,最开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所以还需要考虑当初你母亲离婚时是否对该土地进行处置。
土地是您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各占50%份额。 1、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您爷爷留有遗嘱指定由您爸爸继承的,则属于您爷爷部分的50%按法定继承处理,由您奶奶、您爸爸及您爸爸的所有兄弟姐妹平分,这部分已经不能挽回了。 2、至于现在属于您奶奶的份额,包括原有的50%及继承您爷爷的份额,最后请您奶奶做遗嘱公证,指定由您爸爸一人继承,否则连这部分您爸爸无办法争取,只能由您爸爸所有兄弟姐妹平分。
这是什么地啊,是耕地,还是宅基地,因为你没有讲清楚,瞎答如下: 就当是耕地或者是其他农用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该地承包经营权虽然是写的你爷爷的名字,但是他属于你爷爷户口本上记载的全体人员的共同承包经营权,并不是你爷爷奶奶的承包经营权。老人虽然去世,但是在承包期内或者是在该土地没有因老人去世而减少面积的情况下,其整个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仍属于你们这一家,你说的你伯伯另外批了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撤销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起诉提出撤销,从而实现属于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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