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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您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各占50%份额。 1、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您爷爷留有遗嘱指定由您爸爸继承的,则属于您爷爷部分的50%按法定继承处...
看你这个问题问了很多次也没弄清楚,我就只能试着解答了:1、首先,你爷爷的房子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你父母的话,只能由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当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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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年你爸拿的钱是自己买还是把钱借给你爷爷;其次是你爷爷遗嘱的具体内容及遗嘱的真实性,按常识你爷爷的遗嘱不会就只有1万零8百元钱的内容的,应该还有其他内容。如真是你爷认为钱是他向你爸借的,哪房子怎么处理呀等等其遗嘱都应该体现。但你在问题中没提,如果你爷的遗嘱是真实的并且说明钱是向你爸借的,哪就只能算借贷关系,在遗产中扣除你爸的钱后,再按照你爷遗嘱的意思来继承了。
可以的。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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