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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
单位可以代扣工资,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 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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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0号才发工资是正常的,只要是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内(以一个月为限)发放了工资即合法。至于哪天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何时发放。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日而却违反约定20号发则属违约,如果平日都是按期发放只是一次或少许几次因其它正当原因而延期发,且说明原由的则法律允许的。如果约定的是20号发,这是合法的,因为工资发放日本来就是双方自由约定。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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