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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分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侦查等过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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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包括八种证据: 第一种是物证, 第二种书证, 第三种,证人证言, 第四种,被害人陈述, 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第六种,鉴定意见, 第七种,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以及第八种,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我们都知道,定罪的依据是来源于在法庭中,经过法庭调查环节所最终采信的证据。那么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分类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包括物证、第二书证、第三书证、第四书证、受害者陈述、第五书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第六书证、鉴定意见、第七书证、调查、检查、识别、调查实验等记录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验证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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