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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登记在谁名下,婚前付的全款还是首付?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房子的产权呢?如果...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你们夫妻共同买房,还贷之后,属于你们夫妻共产。 离婚的话,随便你们自愿协商怎么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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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应属你们用夫妻用共同财产偿还了你爱人的婚前个人债务,还款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能改变房屋所有权归属,房子仍然是你爱人的婚前财产。
再次麻烦:1、我家还有一套房子的贷款没有还完,这是否算是我爸妈的共同债务,分的时候这些也是要考虑进去的吧? 2、还有我奶奶一再强调我爸生前买房子时她有给他钱,假设有的话,这些钱现在是不是也算我爸妈的共同财产(因为现在没有人知道到底有没有)? 3、我是否有赡养的义务,因为我姑姑们现在好象都在想办法推? 各位帮我解答,!
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就可以自己贷款买房,属于其个人财产,与其户籍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买过房产。那么当事人在购房,属于二套房。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其次,就二套房的认定,各地也有相关政策出台。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可以采取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证明自己不是"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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