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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很多,但不...
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很多,但不知是哪种质量问题。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一些小问题物业公司都能解决,物业公司无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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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师证挂靠是犯法的。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经对注册建造师的执业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等行为均是被禁止的行为。 3.对此类违规人员,设置有撤销注册、罚款等处罚措施。这位负责人表示,资质挂靠,证书转租不仅违法,资质证书持有人一旦受到侵害,其权益还难以保障。 政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专项清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建设行政处罚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施工企业将予以停业整顿、限制市场准入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企业资质等处罚。
1、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工作程序如下: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设计→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检查验收→结论。若处理后仍不合格,需要重新进行事故处理设计及施工直至合格。有些质量事故在进行事故前需要先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防事故扩大。对于事故的处理,往往涉及到单位、个人的名誉,涉及到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等,事故的有关者常常试图减少自己的责任,干扰正常的调查工作。所以对事故的调查分析,一定要排除干扰,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按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一条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模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工程质量评估验收程序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因此分项工程质量评估涉及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和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价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价。分项工程的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保证项目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确保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料,检查出厂证明和测试数据。2)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数据,检查测试报告。三、工程中和完成后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2)检验项目对结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有很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秀的工程内容。其在分项工程质量评价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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