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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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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社会抚养费再度陷入存废争议中。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2017年9月18日,北京开始就本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展开为期1月的征求意见。目前,已有20余省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不少地区的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职业等挂钩,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更是加大征收力度。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3、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4、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5、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那以前的呢?以前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呢?那是不是可以说在违法生育子女的情况下,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故意隐瞒、拖、赖、逃避社会抚养费缴纳的人反而应该从中得到好处呢?是不是违法后尚未处理的就可以不再承担违法责任、不用再履行法律义务呢?那还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干什么呢?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仅仅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底线,还得追责。希望我的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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