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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小部分由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
单位不给报工伤,劳动者可以自行申报工伤,否则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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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然而,在建筑领域,分包和非法分包是普遍存在的。许多分包商和非法分包商都是自然人。他们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通常被称为承包商。因此,员工与承包商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那么,受雇于承包商的员工因工伤,谁能主张什么样的赔偿呢?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承包商个人不具备承包资格,员工前用人单位发包人和分包人当然知道承包商没有相应的资格,员工可以同时起诉发包人和分包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员工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后,有权要求依法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项目转包给承包商和非法分包项目的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转包、非法分包雇员受害情形,雇员既有权主张侵权赔偿责任,也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雇员有选择权,只能选择其一主张,选择行使后不得另行主张。
鉴定为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的补偿,在职支付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支付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不是各占一半,具体要看各地规定,一般而言,离职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合计会高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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