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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如果是租赁的,则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自行协商具体的租赁期限,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的部...
1、地下车位产权期限主要看车位所属建筑主体的土地产权性质,商用建筑40年,民用建筑70年。车位只有使用权。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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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车位产权期限主要看车位所属建筑主体的土地产权性质,商用建筑40年,民用建筑70年。车位只有使用权。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你是从产权方直接租赁的车位,那么使用权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土地使用权期限。 3、另外没有产权的车位一般是人防工程,人防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按照规定,人防工程不论产权,在战争发生时候都应无条件交由人防部门管理。
地下车位进行出售的时候可以办理产权证。地下车位出租,并不做出售获利,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的产权办出后作为物权拥有其期限是无限长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所以,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的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本质上讲是停车位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消费者租赁车位,最长得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所以,租赁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不超过二十年。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可以被继承,也就是继承土地使用权。综上所诉,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办理变更登机,并提供相关证明。个人住宅可以继承,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农村土地使用证继承有法律规定吗?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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