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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 (鄂人社发〔2013〕46号。)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为3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不再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工伤职工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家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工致残鉴定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关系退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27月;本工资二级伤残25月;本工资三级伤残23月;本工资四级伤残21月本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本工资90%;二级伤残本工资85%;三级伤残本工资80%;四级伤残本工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家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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