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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一般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
与村民签订拆迁协议的应当为政府机关,村委会作为村委会属于行政机关的派出部门,获得政府审批手续,有权利代表行政机关或者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合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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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是归被拆迁人所有的,所以村委会是没有权代表被拆迁人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应该由被拆迁人自己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签订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受损一方应该如何维权日前,永安市法院调解了一起争议较大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去年9月,罗某驾驶的小车和易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易某伤残。双方3天后达成调解协议,由罗某向保险公司理赔,理赔不足部分双方各承担50%。之后,交警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测算,这起事故后,易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至少53万元,大大超出了双方当事人原来估计的保险理赔款42万元的预期。易某以违反其真实意思、协议无效为由,要求判决罗某全额赔偿损失。永安市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对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均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匆忙达成赔偿协议,依照《合同法》规定,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协议。最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除保险公司理赔款42万元之外,罗某再一次性赔偿7万元。ttttt
不是的,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征用合同无效。只有县级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有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力。在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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