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采取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将各项...
市房产管理部门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的申请人,实行轮候分配制度。轮候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轮候的具体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市中心符合条件的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请租赁或者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比例,并根据居民收入、财产、住房困难状况,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中心户籍。家庭成员的因就学、服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住房保障待遇;(二)家庭财产总额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财产限额及收入线标准。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的收入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三)在中心城区无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四)未享受政府住房保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达到两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保障性住房的具体销售价格、租金标准,应当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合理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7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4,9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