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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众自营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种对象和危险住宅等级的家庭的补助标准如下 一、五保户一级危险住宅,每户补助2万元 二、五保...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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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价P为:P=[(X+Y)·W]·S+Z(S为拆迁房屋面积) X=区位(单位:元/㎡);Y=用途(单位:元/㎡);S=面积(单位:㎡)。 其中W=W1×W2×W3×W4×W5×W6 W(权重):其中W1=成新(建筑年代);W2=权益状况;W3=建筑结构;W4=使用率;W5=楼层;W6=朝向。 Z=房屋装璜费用(单位:元)(另外计算):主要考虑因素 1、装璜年代; 2、装璜材料; 3、装璜面积。
旧城改造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视被改造的城市、时间、拆迁征收主体、被拆迁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所有的赔偿标准应该是公开的,通常以当地政府为单位,向社会公开,任何人可以查询。一般情况下,每当有拆迁活动时,当地镇政府都会临时成立拆迁办,以具体实施拆迁行为。有关拆迁赔偿标准可以向该办人员了解。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应对其所有房屋享有完全处分的权能。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在买卖中一并发生转移,所以,应当允许农村房屋出售,但应当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转让给城镇居民。 (二)农村的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非农业人口可以继承其亲属遗留在农村的房屋。同样是农村的房地产转让,既然允许非农业人口继承农村的房屋,应当也允许农村房屋买卖,因为买卖和继承是房地产转让的不同形式。 (三)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通过联营合资等形式对农村房屋共有。 (四)允许农村房屋出卖给非农业人口,也是农村和城市房地产市场统一的需要。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取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农村房地产永远被贴上农村的标签,不能转化为城市土地,或者城市人口不能通过合法的买卖获得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就无法吸引外部投资,使其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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