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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让离职, 不让走, 不让走, 不让走怎么办

2022-01-29
你的工资只是保管在老板那里,你自然有权取回你的财产,如果对方不给你的话,就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如果有其他工资不愿支付给你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还有,你的1000元的工资是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将不足部分补发给你。 至于老板说的半路走,耽误生意,不给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离职即可,不需要取得单位的同意,这1个月内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如果你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需要到1个月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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