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案由:某...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范本_______: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______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______...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原告:xxx,男,汉族,生于19,广东省韶关市人。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xxx村委会前村一队1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219。住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xx街6号。 被告: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地址:韶关市xx区xx路7号。 法定代表人:xxx,韶关市xxx区人民政府区长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撤销被告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13日作出的韶x府征补字(2014)第3号《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是位于韶关市xx区爱国街6号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402360号)。该房屋为原告全家六口老小唯一住宅所在地。2014年9月24日,原告在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获知自己的上述房屋已被被告征收并准备强制拆除,并从法院获得韶x府征补字(2014)第3号《韶关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下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复印件。原告不同意被告的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此后便数次口头向被告提出异议和抗议。被告通过相关部门与原告多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认为,原告的房产属于私有合法财产,其物权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被告为商业开发的目的,在未与原告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征收原告的房屋,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如果被告将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付诸实施,则将导致原告全家老小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原告为保护神圣的住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述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为民作主,依法公正判决,原告全家老小将为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感激涕零,并世代不忘。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岁 住址 单位及职业 申请人 不取保原因 批准人 批准时间年月日 办案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年月日 填发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7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