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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没有公积金这一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如何解决。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
劳动合同里没有公积金这一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如何解决。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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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没有公积金这一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
如果职工之前已经办理过销户提取,新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新开户手续。若职工未办理过销户提取手续,职工应将原有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有单位办理,是需要劳动合同的。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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