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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
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员会立案,劳动仲裁委员会自立案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审查,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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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只开庭一次。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劳动仲裁案件应该在45个工作日内结案,如果案件复杂或者确实需要延长的,需要经过仲裁委主任的批准,最多可以延长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关于申请仲裁缴费后几天开庭。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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