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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给子女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除非明确赠与夫妻双方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名义上是赠与子女的,但是登记的却...
一,结婚前的财产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女方履行了与你结婚的条件,赠与即生效,而该赠与行为发生后不在可撤回; 如果是婚后购买,要看写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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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按照此条规定,若无证据证明你父母只是赠予你个人,则该房产应当算作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但是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贷款是谁还的?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都是问题。 另,父母出钱证明可以采用银行凭证,买房发票等票据予以证明。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不管是父母出资也好,个人出资贷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应该立一个协议或者字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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