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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宿舍住下班出去吃饭见义勇为受伤视同工伤。职工在公司居住,下班后外出吃饭,不是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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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坐公司班车回家途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不属于工伤。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雇佣关系上下班路上受伤不是工伤。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雇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伤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员工在就业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发包人和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本条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延伸内容】工伤保险应遵循的原则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2、国家立法和强制执行原则;3、风险分担和互助原则;4、个人不缴费原则;5、区分因工和非因工原则;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相结合的原则;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的原则;8、确定残疾和职业病等级的原则;9、区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10.集中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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