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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问题辞退员工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根据员工的工龄给付补偿金,立即辞退的应当多支付一月工资作为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由此,劳动者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提出,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到期劳动关系即解除。如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或者向劳动者出具,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或保密、竞业协议的,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单位批准,也没有赔偿问题。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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