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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报告交给领导了,领导不签字,一个月之后我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走吗??不让走怎么办让走怎么办?

2024-08-23
领导没权利不让交只要按照正常流程辞职,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时间一到劳动者可以中止工作,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走人。劳动者应该在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的第31天自然日中止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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