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与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

2022-10-30
导读:违约金与定金的区别表现为性质不同、作用不同、产生方式不同、交付时间不同和法律后果不同。下面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违约金是指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预定数额的金钱。就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而言,违约金与定金有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这主要表现在: 1.性质不同。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产生方式不同。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4.交付时间不同。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支付,一方面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违约一方不再承担对主债的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它可以作为预定赔偿额,受害人对于超出定金数额的损失,不得另外提出赔偿。而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