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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最高24个月的工资补偿。并且要求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和赔偿更多的损失。 但精神赔...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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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2.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告知、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一方提出离职,公司也同意的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按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8、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员的; 13、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1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6、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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