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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回交易的申报要素包括:业务类型、合同编号、融入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融出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初始交易日或是补充日、初始交...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股票质押回购与有可能形成冲突的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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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融入方应遵守相关的规定,事先办理相应手续,并由证券公司核查确认。
股票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将其持有的该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不得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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