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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非全日制的小...
劳动部发[1995]309号第54条: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单位支付的最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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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工作报酬。以下快车介绍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实没有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使用者(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工资支付标准。二、使用者必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手续,事先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应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工人基本劳动报酬权益。使用者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立即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三、劳动者在试用、实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四、劳动者法定年薪、探亲假、结婚假、葬礼假、哺乳假等假期,法律赋予劳动者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如果暂时没有相关的劳动定额标准,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并根据此确定基本单价和超额单价。基本的单价必须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大多数工人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来决定。工人提供正常工作,按基本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六、以下项目除最低工资标准外,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一)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工人应享受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训练的费用,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使用者自己规定的工作用品(工作服装等)的国家住宅制度改革规定,使用者支付给劳动者的住宅公积金的使用者支付给劳动者的医疗卫生费、葬礼抚恤金、探亲旅费、计划生育补助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冬季取暖补助金、防暑降温费等。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缴纳或提供给工人的非货币所得,不得扣除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2020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全部内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就是保证了相应的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那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费吗?。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包含了社保费? 国家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到社保费用的支出,如果工资里扣除的社保缴费部分加上发放到你个人手中的工资部分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那该企业的做法就不违反法律规定。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社保费。 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4)《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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