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劳动法产假分类: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产假的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最长可享受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可以长到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2、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第九条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