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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动法产假规定的内容如下,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劳动法产假分类: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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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法定陪产假规定如下 2016年,在配偶的陪产假、护理假方面,20余省份也均在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中做出明确。各地最少的护理假有7天,最长的则达到了30天之久。 目前,护理假最短的是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河北、江苏、吉林、重庆、海南、贵州等10余省份的男性陪产假或护理假都达到15天。湖南、四川两地男性护理假为20天,宁夏为25天。 安徽、甘肃两地则根据夫妻是否是异地生活进行区别对待。安徽明确,夫妻非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甘肃规定,夫妻非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5天。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男职工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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