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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议您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很严重的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法律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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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裂法。《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商量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通常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时;因特殊原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要求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因此,休息日(也就是周末了)能够以后补休,而且是加一天班就要补休一天,平时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为借口拒付加班费。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全月累计加班不超出36小时,并且依法计发加班薪水即合法。超出限定即违法。
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1、不违反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2、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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