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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一、首先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如果协商无果的,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
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一、首先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如果协商无果的,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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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首先选择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3、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用人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2、员工同时有权要求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自己加付赔偿金。 3、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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