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子女的探望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其行使该项权利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
1.对子女的探望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其行使该项权利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向法院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强制执行申请是人民法院依法或者依照当事人申请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相关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手段。一般是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强制执行子女的人身和探望。
则是可以采用的一种好的方式。父母虽然离婚,但双方仍为子女的监护人,因此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进行相应的探望是天经地义的,对此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二是探望的方式、时间由父母协商, 三是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中止探望。基于上述规定,余姚市公证处公证员对离异父母变更子女抚养、协商探望问题时,会重点告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探望,不得采取各种理由阻挠另一方探望,不得人为在孩子与探望父或母之间制造隔阂。当然,探望的父或母也不得人为制造矛盾,做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以免被法院中止探望权。另外,公证员也会建议离异父母双方就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作出详细的约定,以确保对子女探望的实际可操作性。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离异的父母更是如此。关于对子女的探望问题,公证处建议离异父母在考虑、协商这个问题时,如果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离异父母最好能征求子女的意见,使子女感受到尊重,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