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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可根据个人的病情请假,具体请假时间根据诊断建议书和工作年限确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
如果需要休息的时间比较长那就只能续假,如腰椎间盘的突出,影响工作的头痛、神经痛,等等找一个自己熟悉的病种,有利于将来圆谎。如果想一次性请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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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以后当然是可以请假的,但是请假的话要看一下,是事假还是病假,每一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就不允许请假,因为工作交接不太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休完产假以后当然是可以请假的,但是请假的话要看一下,是事假还是病假,每一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就不允许请假,因为工作交接不太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针对产妇的症状,劳动法给出来不同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晚育者增加3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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