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报酬,虽然隐瞒事实签订合同存在不合理,但是对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公司有权索回李某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有权恢复员工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恐吓手段或乘人危险,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义的情况下制定或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其中的欺诈是指在设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达的行为。员工在求职时隐瞒怀孕的真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欺诈性,无效劳动合同。依法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涉嫌欺诈、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隐瞒了重要事实,则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在此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隐瞒事实,如果该事实构成不予签订合同的,可以认为是缔约之际存在过失,是缔约过失责任,它是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可以导致合同不成立、撤销、或者无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