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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的影响: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1、法定模式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 2、内容设定不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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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情形因终止原因不同,赔偿方式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使用者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者劳动,或者使用者违反指挥,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通知使用者。如果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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