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所说的残疾人保证金指的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如果是没有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那么这些单位就要缴纳一部分资金上交给税务局。然后这个计算公式是这样的,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半年XX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半年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及就业人数)×上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残保金的计提公式是: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2、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水利基金的计提公式是: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