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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出资的企业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批准的兼职不得擅自领取报酬和其他收入。2、打工是指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停业、终止以及改变名称、经营范围等,须经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机关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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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不难看出,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的客观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公司行为将要面对的不利的仲裁前景作一下分析: 1、在公司有权对员工予以降职处理的前提下,应给予被降职员工以合法,充分的理由 2、在公司有权对员工予以降职处理的前提下,不应违反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刘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二条的规定: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市场总监岗位工作。也就是说,该劳动合同已经明确了刘某的工作岗位,公司在行使管理权,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同时,实际上已经是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约定优先”的原则,公司的管理自然也不能与合同规定相抵触。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公司提供了一份劳动合同附件。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条款,需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实现。其次,该附件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不应溯及以前。
企业跨国并购有资源获取型、技术获取型、以及市场获取型,跨国并购在日常生活当中并不常见,因为对于大型的企业来说才会发生跨国并购,一般的国内小企业不需要进行资源的整合,所以在这方面的行为也是比较少的。跨国并购根据获取的类型不同会有不同的情况。
兼职一般要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合同,兼职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写明双方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报酬等信息,具体由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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